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4555.“对神的畏惧临到他们四围的城邑,他们就不追赶雅各的众子了”表虚假与邪恶不能靠近。这从“对神的畏惧”、“他们四围的城邑”和“不追赶他们”的含义清楚可知:“对神的畏惧”是指保护,如下文所解释的;“他们四围的城邑”是指虚假与邪恶,“城”在正面意义上表示教义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教义的虚假(参看402, 2449, 2943, 3216, 4478, 4492, 4493节);“城”在此之所以也表示邪恶与虚假,是因为城中居民也必包括在内,他们在正面意义上表示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2268, 2451, 2712节);“不追赶他们”是指不能靠近。
“对神的畏惧”表示保护,这一点可通过来世所发生的事来说明。因为在来世,地狱绝无可能靠近天堂,恶灵也绝无可能靠近天上的任何社群,因为他们陷入对神的畏惧。事实上,恶灵在接近天上任何社群的时候,会突然陷入痛苦和折磨;那些经历过数次的人不敢靠近。他们的这种不敢就是“对神的畏惧”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不是神或主惊吓他们,乃因他们陷入虚假和邪恶,因而陷入良善和真理的对立面;当他们接近良善和真理时,虚假和邪恶本身就会使他们陷入痛苦和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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