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4516.“你们连累我,使我在这地的居民中有了臭名”表那些属古教会的人憎恶他们。这从“连累我,使我有臭名”和“这地的居民”的含义清楚可知:“连累我,使我有臭名”是指让他们感到憎恶;“这地的居民”在此是指那些属古教会的人,“地”表示教会(参看566, 662, 1066, 1067, 1262, 1733, 1850, 2117, 2118e, 2928, 3355, 4447节),因而“这地的居民”是指那些属教会的人,在此是指那些属古教会的人,因为古教会仍继续存在于迦南地的某些民族当中。直到这个古教会完全灭亡之后,教会的代表才建立在源于雅各的百姓或人民当中。这一事实也由雅各的后代不被允许进入迦南地,直到那地的居民罪孽满盈,如创世记(15:16)所述。因为在前教会荒废之前,新教会不会得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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