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451

451.有一个灵人在

451.有一个灵人在世时曾拥有权势,在来世仍保留着对权力的渴望。但我告诉他,现在他在另一个国度,一个永恒的国度;他在地上的权力已经终结了。我说:“在这里,评价人们的唯一标准是他所拥有的良善和真理,以及主之怜悯的数量。”我补充说:“在该国度和在人世间一样,每个人,无一例外,只有通过他的财富和君主对他的恩惠才能获得地位。在这个国度,财富就是良善和真理,君主的恩惠就是主的怜悯。你若想以其它任何方式发号施令,就是一个叛逆者,因为现在你在别国。”听到这番话,他羞愧得无地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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