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4487.“他们的群畜、货财”表他们的真理。这从“群畜、货财”的含义明显可知,“群畜、货财”(acquisition、purchase)是指真理。不过,这两个词之间还是有区别的,即:“群畜”用来表示小牲畜时,表示真理的良善,因为这就是“小牲畜”的含义,真理的良善是意愿和行为中的真理(4337,4353,4390节);而“货财”,在别处被称为“银财”(purchase of silver),表示真理。前者,或真理的良善被称为属天真理;而后者被称为属灵真理(2048节)。前者,或属天真理是已经成为生活的一部分的真理;而后者,或属灵真理则是构成教义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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