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446.我与灵人谈论当今流行在世人当中的普遍观点,即:他们不相信灵的存在,因为他们既未亲眼看见它,也无法通过属世的科学,或记忆知识理解它。因此,他们不但否认灵有维度,还否认它是一种物质,因为他们争论什么是物质。他们因否认灵有维度,还争论什么是物质,故也否认灵存在于任何地方,因而否认灵存在于人体里面。然而,就连最简单的人都能知道,他的灵魂或灵就住在他的身体里面。当我谈到这些事时,更简单的灵人对当今世人如此愚蠢而感到惊讶。当听到人们所争论的词语,如“部分之外的部分”等等时,他们称之为荒谬、可笑和闹剧,这些东西根本不应该出现在人们的脑海中,因为它们关闭通往真正的聪明或理解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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