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4423.几乎没有人知道当一个教会被抛弃,一个新教会被采用时是何情形。人若不知道人的内层及其状态,因而不知道人死后的状态,必断定,那些属于旧教会,良善与真理在里面已经被毁,也就是不再被发自内心承认的人要么如被洪水灭亡的大洪前之人,要么如从他们的本地被逐出的犹太人那样,或以某种其它方式而行将灭亡。在这种情况下,天堂,因而主会远离它们,并转到其他人那里,这些人会被吸纳以取代它们。因为若地上某个地方没有一个教会,天堂与人类的联系就不存在;事实上,教会就像大人在地上的心与肺(参看468, 637, 931, 2054, 2853节)。
那些此时属于旧教会,因而远离天堂之人的内层就陷入一种洪水当中;事实上,这洪水漫过头顶。活在肉身期间,人对这洪水一无所知,但死后却进入其中。在来世,这洪水清晰可见,甚至就像笼罩他们,并将其与天堂隔离的乌云。在这乌云中的人,其状态是这样:他们绝无可能明白何为信之真理,更不可能明白何为信之良善。因为含有聪明和智慧在里面的天堂之光无法穿透这云层。这就是教会被毁后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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