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4412

4412.有一个人活

4412.有一个人活在肉身期间我是认识的,但我不了解他的性格和内在情感。在来世,他与我交谈过几次,但时间不长且在远处。他通常以愉悦的代表显示他自己,因为他能制造各种令人愉悦的事物,如各种颜色和色彩美丽的形式;能展现打扮得像天使一样漂亮的小孩子,以及许多令人愉悦和快乐的类似事物。他通过一种进入眼膜的温和而轻柔的流注这样做,藉着这类代表进入别人的情感,其目的是给他们的生命带来乐趣和快乐。天使告诉我,属于眼膜的人就具有这种个性,他们与花园般的天堂相联,在那里,真理与良善就表现为属灵物质所形成的物体,如前所述(44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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