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4410

4410.大量经历清

4410.大量经历清楚向我表明:左眼的视觉对应于属理解力的真理,右眼对应于也属理解力的对真理的情感;因此,左眼对应于信之真理,右眼对应于信之良善。之所以存在这种对应关系,是因为出自主的光不仅是光,也是热;光本身是从主发出的真理,热则是良善。这一切连同进入两个脑半球的流注,就是这种对应关系的起源;因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在主的右边,而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则在主的左边。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