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4409

4409.眼睛的视觉

4409.眼睛的视觉因对应于理解力的视觉,故也对应于真理,因为理解力所看到的一切事物皆与真理有关,同样以这样的方式与良善有关,即:人不仅能知道何为良善,而且还能感受到对它的情感。此外,通过外在视觉所看到的一切事物也与真理并良善有关,因为它们与物体的塑成方式,因而与它们的美丽,以及这美丽所赋予的快乐有关。凡头脑清醒的人都能看出,自然界中的每一个事物都与真理并良善有关,由此也能知道整个自然界是代表主国度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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