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4385.“以扫说,容我把跟随我的人留几个在你这里”表由良善之真理所提供的一些真理要被联结起来。这从“留在你这里”和“跟随我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留在你这里”是指结合;“跟随我的人”是指由良善之真理所提供的某些真理。“人”(即人民,people)表示真理(参看1259, 1260, 2928, 3295, 3581节);因此,“跟随我的人”表示良善之真理。前面多次阐述了何为良善的真理。它们就是那些从良善发出的真理,经由内在人流入外在人的良善就拥有这些真理在里面。以扫带来的那“四百人”就表示这些真理(参看4341节);所以,此处是指这些真理中的一些真理,因为经上说“跟随我的人留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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