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4362

4362.“随后约瑟

4362.“随后约瑟和拉结也前来下拜”表就内层事物及其顺服的引入而言,对信之真理的情感。这从“约瑟”和“拉结”的代表,以及“下拜”的含义清楚可知:“约瑟”是指属天-属灵层(参看4286节);“拉结”是指对内层真理的情感(3758, 3782, 3793, 3819节);“下拜”是指顺服的引入,如刚才所述(4361节)。这一切的含义在前面(33:2)已经予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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