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4342.“他就把孩子们分开交给利亚”表在其情感之下对外在真理的安排。这从“分开交给”和“孩子”或“儿子”的含义,以及“利亚”的代表清楚可知:“分开交给”是指安排;“孩子”或“儿子”是指真理(参看489, 491, 533, 1147, 2623, 3373节);“利亚”是指对外层真理的情感(参看3793, 3819节)。因此,“孩子”或“儿子”在此表示属于外层情感的真理,因而表示外在真理。外在真理这个词可用于被称为感官真理的真理,也就是说,直接从尘世经由身体感官进入的真理。而拉结的儿子所表示的内层真理是指从内层存在于属世层里面,并且更直接地在理性视野之下,与错解及其幻觉不像与感官真理那样粘附得如此紧密。因为真理越往内层走,就越从世俗和尘世之物中得以洁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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