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4333.从下面的解释明显可知这些话在内义上表示什么,也就是说,它们描述了旧教会正当废弃,新教会正当建立之时的状态如何。前面多次说明,旧教会的废弃和新教会的建立就是“世代的末了”、“人子降临”和总体上最后的审判所表示的。前面还说明,最后的审判在这个星球上已经发生过几次了:第一次发生在主的属天教会,也就是上古教会因邪恶与虚假的泛滥而在大洪水之前的人当中灭亡之时,“大洪水”在内义上就表示邪恶与虚假的这种泛滥。
第二次审判发生属灵教会自我毁灭之时,属灵教会存在于大洪水之后,被称为古教会,传播到亚洲大部分地区。
第三次发生在雅各后代当中教会的代表毁灭之时,这种毁灭则发生在十个支派被掳,永远囚禁,并分散到外邦人当中之时,最后发生在耶路撒冷被毁,犹太人也被驱散之时。由于主降临之后这个世代的末了或终结已经到来,因此主在福音书中所说关于那世代末了或终结的许多话也适用于犹太民族,同样适用于如今的许多人。然而,上述这些话所论述的主题具体、主要是即将到来的世代末了或终结(也就是1762年),也就是约翰在启示录中所论述的基督教会的结束。这将是这个星球上的第四次最后审判。包含在上述36-41节经文中这些话的确切含义,可从它们的内义明显可知,其内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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