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431

431.“伤”和“损

431.“伤”和“损”表示不再健全的状态:“伤”表示信已荒凉,“损”表示仁已荒废。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伤”论及“一个人”,“损”论及“一个小子”。以赛亚书用同样的词语描述了信的荒凉与仁的荒废:
从脚底到头顶,没有一处完全的,竟是伤口,青肿,与新打的伤痕。都没有挤干,没有包扎,也没有用油滋润。(以赛亚书1:6)
此处“伤口”论及已荒凉的信,“青肿”论及已荒废的仁,“伤痕”论及这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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