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4241

4241.“就是以东

4241.“就是以东的田野”表源于此,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这从“以东的田野”的含义清楚可知,“以东的田野”是指主的神性属世层的良善,该良善与真理的教义或真理相结合(参看3302, 3322节)。源于此,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与作为良善源头的真理迥然不同。作为良善源头的真理是指人在重生之前为自己所取得的真理,而源于良善的真理则是他在重生之后为自己所取得的真理。重生之后,真理就从良善发出,因为那时此人出于良善觉察并知道它们是真理。这种真理,就是从良善发出的真理,就是“以东的田野”所表示的;如上面从士师记所引用的经文:
耶和华啊,你从西珥出来,由以东田野行走。(士师记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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