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4229

第32章 最后的审

第32章
最后的审判(续)
4229.我们从第三卷(系指拉丁文的第3卷)开始解释主在马太福音24章关于最后审判的预言。这些解释被放在了那一卷最后几章的开头部分,目前已解释到31节(参看3353-3356, 3486-3489, 3650-3655, 3897-3901, 4056-4060节)。概括地说,主的这些预言的内义从所给出的解释很清楚看出来,即祂预言了教会的逐渐毁灭和最终一个新教会的建立,其次序如下:
⑴教会成员不再知道何为良善与真理,反而开始彼此争论它们。
⑵他们蔑视它们。
⑶他们从心里不承认它们。
⑷他们亵渎它们。
⑸由于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仍存留在某些被称为“选民”的人当中,故经上描述了那时信之真理所具有的状态。
⑹然后描述了仁的状态。
⑺最后论述了一个新教会的开始,由最后所解释的那些话来表示,即:
祂要差遣祂的使者,用号筒的大声,将祂的选民从四风,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马太福音24:31)
这些话表示一个新教会的开始(参看4060e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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