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4224

4224.器官形式不

4224.器官形式不仅包括那些肉眼可见或通过显微镜所观察到的形式,还包括无法以肉眼看到或用任何人工设备所观察到的更精纯的形式。这些更精纯的形式更为内在,就是诸如属于内在视觉,在目的上属于理解或认知的那类形式。这些是无法测寻的,但仍是形式,也就是实质;因为视觉,甚至理性视觉离了某种事物是不可能的。这一点在学术界也是众所周知的,也就是说,没有实质,也就是主体,就没有任何模式,没有任何限定,也就没有以活跃的方式显现它自己的任何品质。这些无法测寻的更精纯或更内在的形式,就是那些形成并发出人的内在感官,以及产生其内层情感的形式。天上的内层事物就对应于这些形式,因为内层天堂对应于它们所发出的内在感官及其内层情感。不过,关于这些天堂及其对应关系,有很多事已向我透露,只是它们无法阐述清楚,除非各自予以单独阐述。因此,蒙主的神性怜悯,我将继续阐述这个从前一卷就开始的主题,即人与大人的对应关系,以便让人最终不再凭任何推理,更不再凭任何纯粹的猜测,而是凭实际经验去了解他自己的存在状态,及其被称为灵魂的内在人,最终了解他如何与天堂并通过天堂与主联结。到那时,他将知道是什么使得人成为一个人,是什么将他与动物区别开来。另外,他将知道人如何使自己脱离与天堂并主的这种联结,并将自己与地狱联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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