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4206

4206.“但愿亚伯

4206.“但愿亚伯拉罕的神和拿鹤的神,在你我中间判断”表神性流入这二者,也就是说,既流入那些在教会之内的人所拥有的良善里面,也流入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所拥有的良善里面。这从“亚伯拉罕的神”和“拿鹤的神”的含义清楚可知:“亚伯拉罕的神”是指对那些在教会之内的人来说,主的神性;“拿鹤的神”是指对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来说,主的神性。由此明显可知,这些话表示神性流入这两种良善。“亚伯拉罕的神”之所以表示对那些在教会之内的人来说,主的神性,是因为亚伯拉罕代表主的神性,因而代表直接出自主的东西(3245, 3778节)。因此,“亚伯拉罕的子孙”(约翰福音8:39)尤表那些在教会之内的人。“拿鹤的神”之所以表示对那些在教会之外的来说,主的神性,是因为“拿鹤”代表由外邦人所组成的教会,“拿鹤的子孙”代表那些彼此具有兄弟般情谊的人(2863, 2864, 2868, 3052, 3778节)。也正因如此,作为拿鹤子孙的“拉班”代表边上的良善,就是诸如外邦人从主所接受的那种。
之所以代表主的各种事物,不是因为各种事物在主里面,而是因为祂的神性被人接受的方式各不相同。这就像是人里面的生命。这生命流入并作用于身体的各种感觉和运动器官,以及各肢体和脏腑,并且处处呈现出多样性。因为眼睛以一种方式看到,耳朵以另一种方式听到,舌头又以一种方式尝到;以及胳膊和手有一种运动方式;下肢和脚有另一种运动方式;肺以一种方式起作用,心以另一种方式起作用;肝又以一种方式起作用,胃同样以另外一种方式起作用,等等。然而,以各种方式将它们全都激活的,却是一个单一的生命;不是因为生命本身以不同的方式起作用,而是因为它以不同的方式被接受。事实上,正是每种器皿所取的形式决定了它如何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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