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4191

4191.“雅各又对

4191.“雅各又对自己的弟兄说”表那些处于行为良善的人。这从“雅各”的代表和“弟兄”的含义清楚可知:“雅各”是指主的神性属世层,如前所述;“弟兄”是指良善(参看3815, 4121节),在此是指那些处于行为良善的人,也就是外邦人,如前所示(4189节)。因为所有处于良善的人都与主的神性结合,并因着这种结合而被主称为“弟兄”;如马可福音:
耶稣就四面观看那周围坐着的人,说,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弟兄。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马可福音3:31, 34-35)
一切结合皆通过爱与仁实现,这是谁都能明白的;因为属灵的结合只是爱与仁。显然,对主之爱就是与祂结合;对邻之仁也是与祂结合,这一点从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这些事你们既做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25:4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仁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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