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4184

4184.“拉班回答

4184.“拉班回答雅各说”表一种模糊的觉察状态。这从“回答说”的含义清楚可知:“回答说”是指觉察。因为在圣言的历史部分中,“说”表示察觉(参看1898, 1919, 2080, 2862, 3395, 3509节)。这种觉察状态是模糊的,这一点从拉班所说的话,即这女儿、儿子和羊群都是他的,而事实上它们都不是他的明显看出来。就内义而言,意思是这样:居间或中间良善声称一切良善与真理都是它自己的。关于拉班所说的这些事,可参看前文(3974, 41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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