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4177.“为你的两个女儿服事十四年”表第一个时期是为了祂能由此为自己获得对真理的情感。这从“十四”或两周和“两个女儿”的含义清楚可知。“十四”或两周是指第一个时期,在圣言中,“周或星期”无非一个完整的时期,无论长短(参看2044, 3845节);当“两周”作为一个时期被提及时,意思是一样的,因为一个数字的两倍和平方并不改变它的意思。由此明显可知,“十四”或“两周或两个星期”在此是什么意思。“两个女儿”,就是此处的拉结和利亚,是指对真理的情感(3758, 3782, 3793, 3819节);“女儿”表示情感(236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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