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4167.“可以放在这儿,当着你弟兄和我弟兄面前,叫他们在我们两个之间判断一下”表判断应基于公义和公平。这从“弟兄”的含义清楚可知,“弟兄”是指良善(参看2360, 3803, 3815, 4121节)。由此可知,“你弟兄和我弟兄”表示公义和公平。显然,“叫他们在我们两个之间判断一下”表示判断。“你弟兄和我弟兄”之所以表示公义和公平,是因为此处所论述的主题是属世层;因为适合在属世层中被称作公义和公平的,在属灵层中被称作良善和真理。人里面有两个基本层面使得出自主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得以立于其上:第一个基本层面更为内在,第二个则更为外在。这两个层面本身只是良知。没有这两个层面,也就是没有良知,出自主的属天或属灵之物绝无可能得以固定,而是像水流过筛子那样流走。由于这个原因,缺乏这种层面,也就是没有良知的人不知道何为良知;甚至不相信任何属灵或属天事物的存在。
更内在的层面或更内在的良知就是真正意义上良善和真理所居之地,因为从主所流入的良善和真理激活这良知。更外在的层面则是更外在的良知,是本来意义上公义和公平所居之地;因为道德文明类的公义与公平也从主流入激活这良知。另外,还有一种最外在的层面看似良知,其实根本不是,即为了自我和世界,也就是为了个人的地位和名声,为了世俗的财富和财产,以及对法律的畏惧而行公义与公平。主导一个人的,正是这三个基本层面,也就是说,它们是主藉以掌管他的手段。藉着更内在的层面,或由属灵良善与真理所构成的良知,主掌管那些已经重生的人。藉着更外在的层面,或由公义和公平所构成的良知,也就是藉着道德文明类的良善和真理所构成的良知,主掌管那些尚未重生,但能够重生,以及正在重生的人;即便今世不能重生,也会在来世重生。藉着看似良知,其实并非良知的最外在层面,主掌管剩下的人,包括恶人。因为若主不掌管恶人,他们就会陷入各种邪恶和疯狂,若缺乏这个层面的约束,还会实际行出来。凡允许自己通过这些层面被掌管的人要么是疯子,要么是那些受到法律制裁的人。
对于重生之人来说,这三个层面行如一体,因为一层流入另一层,更内在的层面调节更外在的层面。第一个层面,也就是由属灵的良善与真理所构成的良知,在人的理性层里面;而第二个层面,或由道德文明的良善与真理所构成的良知,也就是公义与公平感,则在人的属世层里面。由此明显可知,“弟兄”所表示的公义与公平(即“我弟兄”表示公义,“你弟兄”表示公平)是什么意思。它们之所以被称作公义与公平,是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属世人;确切地说,公义与公平是属世人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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