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4164

4164.“雅各就发

4164.“雅各就发怒斥责拉班”表属世层的热情。这从“发怒”或生气和随之“斥责”的含义,以及“雅各”的代表清楚可知:“发怒”或愤怒是指热情;“斥责”是指属世层的良善,如前所述。“发怒”或生气之所以表示热情,是因为在天上或众天使当中,愤怒是不存在的,取而代之的是热情。事实上,愤怒不同于热情,因为愤怒含有邪恶,而热情则含有良善;或换句话说,充满愤怒的人会向他发怒的对象意欲邪恶,而充满热情的人则向他热情的对象意欲良善。由于这个原因,充满热情的人能在瞬间变好,并且他实际所行的是对他人好;而充满愤怒的人则不然。尽管就外在形式而言,热情看似愤怒,但就内在形式而言,则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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