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4145

4145.“既然渴想

4145.“既然渴想你的父家”表渴望与直接流入的神性良善结合。这从“父家”的含义清楚可知。“父家”(即以撒和亚伯拉罕的家)是指直接流入的良善。“家”(house)表示良善(参看2233, 2234, 3652, 3720节);“父”也表示良善(3703节);“以撒”表示理性层的良善(参看3012, 3194, 3210节)。另外,亚伯拉罕和以撒一起代表流入的神性良善,拉班表示旁系良善(Collateral good),或非直接流入的良善(参看3665, 3778节)。旁系良善或非直接流入的良善是指被称为居间或中间良善的良善,因为该良善从看似良善,却并非良善的世俗事物那里获取了许多事物;而直接流入的良善则直接出自主,或从主经由天堂而来,是脱离了刚才所提到的那类世俗良善的神性良善。
凡正在重生的人首先处于居间或中间良善,以便该良善能服务于引入纯正的良善与真理;不过,一旦提供了这种功用,它就被分离出去;此人便被引向更直接流入的良善。因此,正在重生的人就逐渐被完善。例如,正在重生的人一开始都以为他所思所行的良善来自他自己,应得到某种回报;因为他还不知道,或即使知道也不理解,良善能从其它某个源头流入。他也不知道或理解除了他应得到回报之外还有什么其它的可能性,因为他凭自己行了善事。他若一开始不这样想,就永远不会行任何善事。但以这种方式,他不仅被引入对行善的情感,还被引入对良善,以及功德的认知。一旦以这种方式被引入对行善的情感,他就开始以不同的方式思考和相信;也就是说,他开始思考和相信,良善从主流入,他凭出于小我所行的良善不配得到任何东西;最终当真正的情感藏在他的意愿和行善后面时,他就会完全弃绝功德,甚至憎恶它,并被为了良善而对良善的情感所打动。当抵达这种状态时,良善就会直接流入。
再以婚姻之爱为例。首先到来并引入的良善外表好看,或举止良好,或表面相容,或条件相当,或是一种理想状态。这些良善是婚姻之爱最初的居间或中间良善。此后心智的结合便到来,在这种结合中,一方如对方那样去意愿,并以取悦对方为乐。这是第二个状态;然后之前的良善虽仍旧存在,但不再被关注。最后到来的是涉及属天良善和属灵真理的合一。也就是说,一方如对方那样去相信,并且一方如对方那样被对良善的情感所打动。当这种状态到来时,双方便一起体验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从而体验婚姻之爱,因为婚姻之爱并非别的。与此同时,主流入这二者的情感,如同流入一个单一情感。这就是直接流入的良善;而之前间接流入的良善则充当引入该良善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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