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4121

4121.“拉班带领

4121.“拉班带领他身边的众弟兄”表取代它所失去的那些良善的诸良善。这从“弟兄”的含义清楚可知,“弟兄”是指诸良善(参看2360, 3160, 3303, 3459, 3803, 3815节)。就内义而言,“弟兄”表示那些处于同一种良善与真理,也就是处于同一种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之人。事实上,在来世,所有人都照其情感而聚集在不同社群中;那些聚集在某个社群的人就构成兄弟关系。不是因为他们自称兄弟,而是因为他们因着彼此的结合而成为兄弟。在来世,正是良善与真理产生了世上那被称为血亲和姻亲关系的;因此,这两样事物之间存在对应关系,也就是说,后者对应于那良善与真理。事实上,就其本身而言,良善与真理只承认主,并不承认其他父,因为它们唯独来自主。因此,所有处于良善与真理的人彼此间都具有兄弟般的情谊。然而亲密程度取决于各自良善与真理的具体性质。在圣言中,这些程度就由“弟兄”、“姐妹”、“女婿”、“儿媳”、“孙子”、“孙女”,以及家族中许多其它亲戚关系的名称来表示。
在世上,这些名称被赋予出身于同一父母的人,无论他们彼此在情感上如何不同。但这种兄弟或亲密关系在来世会被解除,除非他们在世时就处于同样的良善,或同样的情感,否则,他们就进入其它兄弟关系。诚然,一开始,他们通常聚在一起,但很快就会分道扬镳。因为在来世,将人们聚在一起的不是财富或金钱,而是情感,如刚才所述,到那时,情感的性质如同在晴天白日那样清楚,对彼此的情感也是如此。由于情感在那里显而易见,并且各人的情感将各人吸引到他的社群,所以那些性情不同的人就断了联系。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会解除外在人所具有的一切兄弟和朋友关系,而内在个所具有的,则保留下来。“拉班带领他身边的众弟兄”之所以表示取代它所失去的那些良善的诸良善,是因为如前所述,当一个社群与另一个社群分离时,如前所述(4077, 4110, 4111节),它便转向不同的社群,因而转向取代前者的其它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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