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4108.“往迦南地他父亲以撒那里去了”表为了与理性层的神性良善结合,以便祂的人身能变成神性。这从“以撒”的代表和“迦南地”的含义清楚可知:“以撒”是指神性理性层(参看1893, 2066, 2083, 2630节),尤指理性层的神性良善(3012, 3194, 3210节);“迦南地”是指主的属天国度(参看1607, 3481节),在至高意义上,也就是当论及主时,是指祂的神性人身(3038, 3705节)。这一切表明,“往迦南地他父亲以撒那里去了”这句话表示为了与理性层的神性良善结合,以便祂的人身能变成神性。
至于人里面理性层与属世层的结合,要知道,理性层构成内在人,属世层构成外在人;它们的结合就产生人。这人的性质则取决于这二者的结合;当它们行如一体时,就会有结合。当属世层作为仆人进行服事,并顺从理性层时,它们就行如一体。对人来说,这是不可能的,除非这事通过主成就;而对主来说,这事是凭祂自己成就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