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4075

4075.“但我父亲

4075.“但我父亲的神向来与我同在”表祂所拥有的一切皆来自神性。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当论及主时,“祂父亲的神”是指祂所拥有的神性;“与我同在”表示祂所拥有的一切皆来自神性。当主将祂自己里面的人身变成神性时,祂也就拥有了自己周围灵人与天使的社群;因为一切事照次序实现是祂的旨意。不过,祂为自己选择的是能提供服务的那类社群,并按祂的美意改变他们。然而,祂根本不从它们那里取任何良善或真理,并将其运用于自己身上,只从神性取得。祂还以这种方式将天堂和地狱恢复秩序,并且逐步恢复,直到祂完全荣耀祂自己。灵人和天使的社群能提供服务,然而主并不从他们那里取任何事物,这一点可举例来说明。
诸如以为良善源于他们自己,由此将功德置于善行的那类社群所起的作用是:将主引入关于这类良善的记忆知识,并从这种记忆知识引入关于没有功德、诸如源于神性的那类良善的智慧。这知识和源于它的智慧并非来源于这些社群,只是通过他们获得而已。另举一例:自以为相当有智慧,却又推理良善与真理的真实可靠性的社群,基本上属于那些属灵的社群。他们所起的作用是:将主引入关于这类人的知识,并且相对于其他人,他们住在何等大的阴暗中,若非主怜悯他们,他们必要灭亡。他们还有助于将祂引入来自神性的更多事物,这些事物并非来源于这些社群,而是通过他们获得。
再举一例:有些社群爱神,但却以为他们只有关注无限,并敬拜向他们隐藏起来的那一位神,才能爱祂。而事实上,他们无法如此行,除非他们通过某种概念使那无限变得有限,或在他们自己里面,通过有限的理性概念,将这位隐藏的神形像化,变得可见。否则,这就像是仰望黑暗,用爱拥抱笼罩在那黑暗里的东西,从而引发许多由各人自己的想法所产生的稀奇古怪、一知半解的观念。这类社群也能起到作用,即:将祂引入关于这些人的内层性质的知识和他们爱之性质的知识,以及对他们的怜悯,因为他们也无法得救,除非主人的人身也变成他们所仰望的神性。这种智慧并非出自这些社群,而通过他们出自神性。人所能举的其它例子也是同样的情形。由此可见,“没有任何事物从‘拉班’所表示的良善那里取得,主所拥有的一切皆来自神性,即来自祂自己”这样的说法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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