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4065

4065.“并借着我

4065.“并借着我们父亲的,得了这一切的财富”表主将它赋予自己。这从“得了财富”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了财富”是指赋予祂自己。因为就至高意义而言,这句话论及主,主决不会从别人那里取得任何良善与真理,而只从祂自己那里取得。诚然,与祂来自母亲的人身有关的其它良善作为一种手段而服务于祂;因为表示这种良善的拉班是利百加,就是雅各母亲的哥哥。不过,祂通过居间良善为自己所获得的那些事物,被祂用来凭自己的能力将其属世层变成神性。从一种手段中为自己获得某种事物是一回事,通过一种手段为自己获得某种事物是一回事。主之所以通过一种手段获得良善,是因为祂生而为人,从母亲那里所得来的某种遗传物是要被逐出的。然而,祂并非从这种手段中获得任何事物,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从耶和华而拥有神性。所以,祂将祂使之变成神性的一切良善与真理都赋予自己。因为神性本身不需要任何人,甚至不需要这居间良善,除非祂愿意一切事物要照着次序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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