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4057.前面解释了世代的终结或最后的审判是什么,就是教会的末期。仁与信在教会不复存在之时就被称作教会的末期。前面也早已说明,这样的终结或末期曾发生过数次。第一代教会的完结以大洪水来描述;第二代教会的完结以迦南地各民族的灭亡,以及先知书频繁提到的灭亡和剪除来描述。第三代教会的完结没有在圣言中被描述,只是被预言了,就是耶路撒冷的毁灭和犹太民族分散到全世界,教会存在于犹太民族当中。世代的第四个终结就是当前教会的完结,主在福音书和约翰所写启示录预言了*即将来临的这第四次完结。
*“即将来临”这句话是在1752年说的,当时距对教会的最后审判还有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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