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3954.“神垂听了利亚”表神性之爱。这从“垂听”某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神或主时,“垂听”是指神性之爱;因为“垂听”某人意味着实行他所祈求和渴望的事。由于祂出于神性良善行事,而神性良善出自神性之爱,故神性之爱就是“垂听”某人在至高意义上的含义。圣言内义的情况乃是这样:当字义升向天堂,在那里进入主为思维的源头,主及其事物为思维的主题所在的气场时,字义最后变成内义,如天使所觉察的那样。对天使来说,内义就是圣言,字义作为他们思考的基础或方法而服务于内义。事实上,字义无法到达天使那里,因为它大部分论述的是世俗、地上和肉体事物,而天使不会思考这些事物,他们处于属灵和属天的事物,因而远在世俗事物之上。因此,既能服务人、又能服务于天使的圣言已被赐下。在这方面,圣言不同于其它一切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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