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3942

3942.“在田里寻

3942.“在田里寻见风茄(或催情果)”表存在于仁与爱的真理与良善里面的婚姻之爱的要素。这从“风茄(或催情果)”和“田”的含义清楚可知:“风茄(或催情果)”是指属于婚姻之爱的要素,如下文所述;“田”是指教会,因而是指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因为这些构成教会(368, 2971, 3196, 3310, 3500, 3508, 3766节)。译者并不知道“风茄(或催情果)”是什么。他们全都以为“风茄(或催情果)”有果实或花朵,译者们也都根据各自对风茄(或催情果)的理解给它们起名。不过,知道它们是哪种果实或花并不重要,只需知道,在属教会的古人当中,所有果实和花朵都具有属灵意义,因为古人知道,整个自然界是一个代表主国度的舞台(3483节)。他们知道,三个王国中的一切事物具有代表性,每一个事物都代表灵界的某种具体事物,因而每种果实和花也是如此。对他们来说,“风茄(或催情果)”就表示存在于良善与真理中的婚姻元素,这一点从此处内义上的思路,以及这个词在源语言中的词源可以看出来;因为这个词来源于表示爱情和藉着爱情的结合的词“风茄(dudaim或译催情果)。“风茄(dudaim或译催情果)由此而来,表婚姻元素;这一点从这些话明显可知:
我们早晨起来往葡萄园去,看看葡萄开花结葡萄没有,石榴开花放蕊没有;我在那里要将我的爱情给你。风茄放香。(雅歌7:12-13)
所有这一切表明“风茄”表示什么。
就在其中找到这段经文、被称为《雅歌》的这本书而言,它并不属被称为“摩西五经和先知书”的书之列,因为它没有内义,不过,却是以古时的风格来写的,既充满从古教会的书籍所收集的具有属灵意义的事物,又充满古教会中许多表示属天和属灵之爱,尤其表示婚姻之爱的事物。《雅歌》就是具有这种性质的书,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就其字义而言,许多事物并不得体,不像名为“摩西五经和先知书”的书。不过,由于它里面收集了许多诸如以属天和婚姻之爱为其真正意义的那类事物,故这本书看上去似乎具有某种神秘意义。
从“风茄”的这种含义可以看出,经上所说的“流便在田里寻见风茄”表示存在于爱与仁的真理与良善里面的婚姻元素,也就是说表示那将这二者结合起来的。因为婚姻元素只是指诸如能与良善结合的那类真理,和诸如能与真理结合的那类良善。良善与真理的这种结合也就是一切婚姻之爱的来源(2728, 2729, 3132节)。所以,真正的婚姻之爱若不在良善与真理里面,因而同时在天上的婚姻里面,就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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