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394

394.由于预见并规

394.由于预见并规定这一切,是为了防止人类在永死中灭亡,所以此处经上说,不可向表示与仁分离之信的该隐施暴;经上还说,给他立一个记号。这意味着主为了稳妥地保存信,以一种特别的方式将它区分开。这些是至今未揭开的奥秘,它们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论到婚姻和阉人时所说这些话的意思:
有阉人是从母亲子宫里生下来就这样的,有阉人是被人阉的,也有阉人是为神国的缘故自阉的。这话谁能领受,就让他领受吧。(马太福音19:12)
那些处于天堂婚姻的人被称为“阉人”;“从子宫里生下来的阉人”就像属天天使;“被人阉的阉人”就像属灵天使;而“自阉的阉人”就像天使灵,他们与其说出于仁爱,不如说出于顺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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