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3888

3888.这两个国度

3888.这两个国度通过人里面的那两个国度显现在人里面。人里面的那两个国度就是意愿的国度和认知的国度,这两个国度构成人的心智,事实上构成这个人自己。意愿与心跳相对应,而认知则与肺呼吸相对应。因此,人体同样有两个国度,即心脏国度和肺脏国度。人若知道这个奥秘,也就能知道意愿如何流入认知,认知如何流入意愿,因而知道人如何重生。但仅仅局限于肉体观念,也就是以邪恶为其意愿的目标,以虚假为其认知的目标之人无法理解这些事。因为他们若离了感官和肉体,就无法思想属灵和属天之物。因此,他们只能通过天堂之光(即信之真理)的事物的黑暗和天堂之火(即爱之良善)的事物的冷漠来思想这些事。这二者,即黑暗和冷漠彻底抹去属天和属灵之物,以至于在这些人看来,它们似乎什么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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