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3824.“就说,我愿为你小女儿拉结服事你七年”表在神圣状态下所作出的勤奋努力,以便它能与内在真理结合。这从“服事”、“七”和“年”的含义清楚可知:“服事”是指勤奋努力;“七”是指神圣之物(参看395, 433, 716, 881节);“年”是指状态(487, 488, 493, 893节)。谁都能看出,这种努力旨在使这二者可以结合起来。从这些含义明显可知,“我愿为你小女儿拉结服事你七年”表示在神圣状态下所作出的勤奋努力,以便它能与内在真理结合。
当学习、承认并相信内在真理时,可以说内在真理便与属世层相结合。人的属世层,也就是他的属世记忆里既有外在真理,也有内在真理。它们以宗教知识的形式居于那里,但在此人因将它们运用于生活,也就是生活才是他之所以爱它们的原因而拥有对它们的情感之前,它们不会与属世人结合。因为当达到这个阶段时,良善就会与这些真理结合,它们凭借这良善与理性层结合,从而与内在人结合。生命通过这种途径从主流入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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