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3743

3743.然而,那些

3743.然而,那些不爱主、爱邻,因而不过良善和真理的生活之人不能承认只有一个流入的生命,或说独一的生命是流入的,更不能承认这生命来自主。但当所有这种人被告知他们不是凭自己活着时,都感到愤怒,甚至感到厌恶或排斥。造成这一切的原因是自我之爱;令人惊奇的是,在来世,哪怕以活生生的经历向他们证明,他们不是凭自己活着,哪怕当时他们因信服而声称事实的确如此,以后他们仍坚持原来的观点,以为如果他们从别人,而不是从自己活着,那么他们生活的一切快乐都会消失;他们没有意识到,实际情况恰恰相反。
因此,恶人将邪恶变成自己的,因为他们不相信邪恶来自地狱;他们也不能将良善变成他们自己的,因为他们相信良善来自他们自己,而不是来自主。尽管如此,恶人,以及那些在地狱里的人,都是接受来自主的生命的形式,不过是诸如要么弃绝,要么窒息,要么败坏良善和真理的那种形式;因此,在他们里面,来自主之生命的良善和真理变成了邪恶和虚假。这种情况就像阳光,阳光虽一律是白色的,但会因它照射或流入各种不同的物体或形式而发生变化,由此产生美丽宜人的色彩,以及丑陋、讨厌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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