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3742.生命只有一个,这生命唯独来自主,并且天使、灵人和世人只是生命的接受者。我通过如此丰富的经历得知这个真理,以至于毫无怀疑的余地。天堂本身感知到情况就是这样;事实上,天使明显感知到这种生命在流入,也感知到它是如何流入的;同样感知到他们接受流注的程度和性质。当他们的接受状态更完全时,他们就享有自己的平安和幸福;否则,他们就会处于不安和某种焦虑的状态。然而,主的生命如此变成他们自己的,以至于使他们感觉他们凭自己活着,尽管他们知道他们不是凭自己活着。将主的生命变成他们自己的这种能力来自主对全人类的爱和怜悯;也就是说,主愿意将祂自己和祂所有的给予每个人,并且在他们接受祂的程度内,也就是在他们通过过着良善和真理的生活而成为祂的样式和形像的程度内实际这样做了。由于这种神性努力持续不断地从主发出,所以如前所述,主的生命就变成他们自己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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