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3739

3739.“也必作神

3739.“也必作神的家”表示在秩序的最后层级或最外层的主国度,较高事物在其中如在自己的家。这也可从有同样话的3720节所说的话清楚看出来,从3721节所说的话进一步看出来。关于较高事物在秩序的最后层级或最外层如在自己的家,或说秩序的最后层级或最外层为较高层级提供一种家,情况是这样:主建立的秩序是这样,较高事物流入较低事物,并在其中呈现出自己的总体形像,因而以一种总体形式共存于其中,从而处于始于至高者,也就是主的秩序。因此,主的最直接或最接近的形像是至内层天堂,也就是那些属天的人所住的纯真和平安的天堂;该天堂因最接近主而被称为祂的“样式”。下一层天堂,也就是下面处于较低层级的第二层天堂,是主的“形像”,因为存在于更高天堂中的事物以某种总体形式将自己一起呈现在这第二层天堂中。最末层或最外层天堂又在第二层天堂下面,与第二层天堂的关系也是如此,因为相邻的更高天堂的具体品质和最小细节流入这层天堂,并在那里以一种总体的对应形式呈现自身。
人也是这种情况,因为他是以这种方式被创造和形成的:他类似于三层天堂,或说他是三层天堂的一个形像或复制品。在人里面,至内在之物以同样的方式流入较低之物,较低之物又以同样的方式流入最低或最后之物。属世和肉体层就是由这种进入那些在下面的事物,或较低元素,最终进入那些最后的事物,或最外层元素的流注和汇聚构成的。最后事物或最外层元素以这种方式与首先的联结;没有这种联结,在秩序上最后的,或说秩序的最外层,将无法持续存在片刻。这表明较高事物在秩序的最后层级或最外层如在自己的家,或说秩序的最后层级或最外层为较高层级提供一种家是什么意思。无论你说较高事物和较低事物,还是说内层事物和外层事物,都是一样的,因为在人看来,内层事物看上去更高;这就是为何人将天堂置于高处,而事实上,天堂是某种内在事物,或说在里面。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