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3676.“到亚兰人彼土利的儿子拉班那里”表示旁系良善。这从“拉班”和“彼土利”的代表清楚可知:“拉班”是指源于一个共同家族的旁系良善,如前所述(3665节);“彼土利”是指第一类外邦人的良善(参看2865, 3665节),“拉班”所代表的良善就来自这种良善,如同来自一个共同家族。彼土利之所以在此被冠以“亚兰人”的姓氏,是因为“亚兰”或叙利亚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参看1232, 1234, 3249节),这些知识或认知就是此处论述的主题。
良善所来自的外在真理在此由“雅各”来代表,这外在真理只是知识或认知,因为这些知识或认知就是首先所学习或吸收的真理,也被那些处在重生初始阶段的人视为真理。然而,知识或认知本身并非真理,而是凭它们里面的神性事物而为真理;只有当这些神性事物通过它们闪耀时,知识或认知才第一次变成真理。在此之前,它们只是像宽泛或总体的器皿,真理能通过这些器皿并在它们里面被接受,就像前面所说的那些知识或认知(3665节),也像一开始所学习的一切记忆知识或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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