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367.除了证明仁是信的“兄弟”,“田”表示构成教义的一切外,没有必要引用圣言的类似经文来证实这些事。仁是信的“兄弟”,谁都能从信的性质或本质清楚看到这一点。两者之间的这种兄弟关系也由以扫和雅各来代表,是他们争夺长子名分和由此而来的优先地位的原因。这种关系还由法勒斯和谢拉,就是他玛和犹大所生的儿子(创世记38:28-30),以及以法莲和玛拿西来代表(创世记48:13-14);在这两种情况和其它类似情况下都有关于长子名分和由此而来的优先地位的争论。毕竟,信与仁这两者都是教会的后代。信被称为的“一个人”,如本章第一节的该隐,仁被称为“兄弟”(如以赛亚书19:2; 耶利米书13:14和其它地方)。信与仁的结合被称为“弟兄的盟约”(阿摩司书1:9)。
雅各和以扫的含义与该隐和亚伯的一样,如刚才所说的。雅各也很想取代他的哥哥以扫,这一事实明显可见于何西阿书:
祂必因雅各的行径察罚他,照他所行的报应他;他在子宫中就取代他哥哥。(何西阿书12:2-3)
但以扫,或以扫所代表的仁,最终掌权或占据优先地位,这一事实从他们的父亲以撒的预言明显看出来:
你必靠着你的剑生活,又必服事你的兄弟;到你掌权的时候,你必从你颈项上挣开他的轭。(创世记27:40)
换言之,以扫代表外邦人的教会,或新教会,雅各代表犹太教会。这就是为何经上经常说,犹太人要视外邦人为兄弟。在外邦人的教会或初期教会,由于仁爱,所有人都被称作兄弟,主同样称那些听闻圣言并照之而行的人为兄弟(路加福音8:21)。听者,有信;行者,有仁;但听,或声称有信,却不行,或没有仁者,不是兄弟,因为主将他们比作愚拙的人(马太福音7:24,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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