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3659.“以撒叫了雅各来”表示主对真理之良善的性质的感知。这从“叫”的含义,以及“以撒”和“雅各”的代表清楚可知:“叫”某人来是指对事物性质的感知(3609节);“以撒”是指神性理性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1893, 2066, 2072, 2083, 2630, 3012, 3194, 3210节);“雅各”是指属世真理方面的主(1893, 3305, 3509, 3525, 3546, 3576, 3599节)。然而,无论在这里还是在本章其它地方,雅各都代表这真理之良善。由此明显可知,“以撒叫了雅各来”表示主对真理之良善的性质的感知。
“雅各”在此之所以代表这真理之良善,是因为他现在夺走了以扫的长子名分,还夺走了他的祝福,由此具有了以扫的身份;然而,这仍只是他以前所代表的那真理之良善。事实上,一切真理,无论这真理是什么,无论其性质是什么,都含有良善在里面,因为真理若非由良善产生,就不是真理;它由此被称为真理。凭着所取得的长子名分,凭着祝福,雅各优先于以扫获得这样的特权:他的后代要继承向亚伯拉罕和以撒作出的关于迦南地的应许。他因此代表了主的神性属世层,就像以撒代表神性理性,亚伯拉罕代表祂的神性本身一样。因此,为了代表可以落在一个人身上,雅各被允许夺走以扫的长子名分,后来又夺走了祝福。这就是为何雅各现在代表属世层的良善,尽管在本章开头,他代表那真理之良善,他在此之前代表那真理。经上还会进一步论述以扫,如28:6-9,以便真理之良善,和主的属世层的良善之内层真理(这内层真理还不能由“雅各”来代表)可以被代表。从下文清楚可知雅各在此所代表的真理之良善是什么,其性质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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