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3655

3655.马太福音2

3655.马太福音24章前几节论述的主题是教会败坏的第一个和第二个状态。第一个状态在于他们开始不再知道何为良善、何为真理,而是彼此争论它们,由此产生虚假(参看3354节)。第二个状态在于他们蔑视良善和真理,还弃绝、反对它们,因而在于对主之信照着仁不复存在的程度而消亡,或说随着仁走到尽头而逐渐消亡(参看3487, 3488节)。因此,本序言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的第三个状态,也就是教会在良善和真理上荒凉的状态,或说它被剥夺良善和真理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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