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3648.还有一种流注经由天堂从主进入植物界的物体,如各种树木及其结实,各种更小的植物及其增多。除非来自主的属灵原理或力量不断在它们种子的原始形式里面起作用,否则它们永远不会以如此神奇的方式和顺序发芽并生长。但那里的形式是这样,它们实际上不接受任何生命。它们正是从这流注中拥有永恒和无限的一个形像在里面,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它们包含一种持续不断的努力,即努力繁殖自己的属和种,从而可以说活到永远,还努力充满全世界。这种努力是每一粒种子天生所固有的。
然而,人们却将这一切奇事归于自然界本身,不相信来自灵界的任何流注,因为他们从心里否认灵界的存在,尽管他们本可以知道,任何事物都只能通过存在而持续存在;也就是说,持续存在就是一种永恒的存在;或也可说,产生就是不断的创造。因此,整个自然界就是代表主国度的一个舞台(3483节)。蒙主的神性怜悯,我将在别处讨论这个主题,以及植物界与大人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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