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3645

3645.主的整个国

3645.主的整个国度是一个目的和功用的国度,甚至连出现在那里的最小事物都有一个实现某个目的的功用。我得以清楚感觉到这种目的和功用的神性气场,同时感觉到一些无法描述的事物。每一个事物都是从这个气场流出来的,并通过它被掌管。情感、思维和行为在何等程度上拥有发自内心行善的目的在里面,世人、灵人或天使就在何等程度上住在大人之内,也就是住在天堂。但世人或灵人在何等程度上拥有发自内心行恶的目的,就在何等程度上住在大人之外,也就是住在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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