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3631.有一次,我还以一种活生生的方式看到哪些社群构成脸部区域,并流入前额、两颊、下巴和脖子上的肌肉,它们是什么样,又是如何流入并行动的,以及它们之间有什么样的联系。为将这一切生动地呈现出来,它们被允许通过流注并以各种方式呈现出一张脸的样式。我以同样的方式看到流入唇、舌、眼、耳的,是哪些社群及其性质。我还被允许与他们交谈,从而获得充分的指教。由此我也清楚看出,所有进入天堂的人都构成大人的器官或肢体,而且天堂永不关闭;相反,天堂里的人越多,努力就越强大,力就越强大,活动也越强大。此外,主的天堂是浩瀚的,并且如此浩瀚,以至于超出一切相信。与天堂相比,我们地球的居民极其稀少,几乎就像一个小池塘之于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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