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3610

3610.“看哪,对

3610.“看哪,对于你,你哥哥以扫要杀你安慰他自己”表示将状态颠倒过来,并除去真理那源于自己的生命的意图或打算。这从为了某人“安慰自己”和“杀你”的含义清楚可知:为了某人“安慰自己”是指以对某人或某事的希望来安抚内心的动荡不安,“对于你”体现了真理状态的颠倒;“杀你(即雅各)”是指除去真理那源于自己的生命,如刚才所述(3607节),那里说明,除去真理的生命不是毁灭真理,而是赋予它生命。至于真理的生命,情况是这样:当那些处于真理,或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不照着他们所知道并对其拥有情感的真理生活时,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会从爱自己和爱世界中获得粘附在对真理的情感上的某种满足和快乐。这种满足和快乐看似良善,却不是良善,除非考虑到它的功用,因为它能使一个人被引入并学习以后可以为良善本身及其生活服务的真理。当真理,也就是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处于这种状态时,就说真理拥有源于自己的生命。但这种生命不是生命,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即:生命不住在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中,或住在这些爱的满足和快乐中,而是住在属天和属灵之爱,以及这些爱的快乐和满足中。因此,当真理,也就是那些处于对真理的这种情感之人失去这生命时,他们才第一次接受生命,也就是第一次活过来,或说被赋予生命。
那些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情感之人绝不可能明白这些事,因为他们以为其它生命根本不可能存在;因此,他们若失去这种生命,就会完全停止存活,或说根本不会有任何生命,因为那些拥有这种生命的人决不能知道什么是属灵和属天的生命。而事实却是,当这种生命,也就是属于对自我和世界的情感的生命,被除去时,诸如天使和天上的那种生命,连同无法形容的智慧和幸福就会从主流入。从来自主的这种生命的角度来看,以前的生命看上去毫无生命,或如同野兽的肮脏生命,因为它不包含任何神性事物,只能思考和说话,因而在外在形式上看起来和其他人的一样。
至于良善有将状态颠倒过来,并除去真理那源于自己的生命的意图或打算,这由“对于你(即雅各),以扫要杀你安慰他自己”来表示,情况是这样:对一个正在重生的人来说,他里面的良善不断打算将状态颠倒过来,以产生这样的秩序:真理不占据优先位置,而是符合天堂的状态,占据次要位置。然而,这种意图或打算深藏在它里面,没有被发现,直到它实实在在地实现了。这就像婚姻之爱,它在婴儿和童年时期没有出现,但仍藏在里面,不会显现,直到每一个事物都被如此安排,以至于能显现。在此期间,它产生适合它自己的所有方法,也就是说,所有方法都由它产生。类似情形可见于植物界:其中每棵树和每株植物里面都从至内层隐藏着结出果实或种子的一种努力。但这种努力无法显现,直到它首先产生所有方法,即枝、叶、花;当这些东西被产生出来时,这种努力才行动起来,变成现实。
那些正在重新出生的人也是如此。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关系虽隐藏在里面很长时间,但仍作为一种努力而存在于有效原因中,并由此而存在于结果本身中。然而,它不会出现,直到一切事物都按秩序被排列。当它们被如此排列时,它才第一次出来并显现。这种努力就是将状态颠倒过来,并除去真理那源于自己的生命的意图或打算所指的。由此明显可知,内义完全不同于字义所表达的意思;也就是说,内义论述的是真理被带入秩序并接受生命,而不是毁灭和除去它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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