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3581.“愿列民事奉你”表示教会的真理,“列民向你下拜”表示良善之真理。这从“事奉”和“列民”的含义清楚可知:“事奉”与真理有关(2567, 3409节);“列民”是指真理(1259, 1260, 2928, 3295节)。第一次提到的“列民”表示教会的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属灵真理;而第二次提到的“列民”表示良善之真理,这些真理是属灵良善,相对于其它事物被称为真理,仁之良善就是这类真理。因为有这种区别,所以在希伯来语,第一次提到的“列民”和第二次提到的“列民”不是用同一个词来表达的,而是用另一个有点相似的词来表达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