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3525

3525.“雅各对他

3525.“雅各对他母亲利百加说”表示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对属世真理的感知。这从“说”的含义,以及“雅各”和“利百加”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圣言的历史中,“说”是指感知(3509节);“雅各”是指属世真理(3305节);“利百加”是指主的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3012, 3013, 3077节)。从字义的表象上看,所表示的是从神性真理所获得的对属世真理的感知,而不是从属世真理所获得的对神性真理的感知。这是因为属世层所拥有的一切感知都来源于理性层。故此处既然论及主,那么所表示的就是来自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的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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