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3493

3493.“眼睛昏花

3493.“眼睛昏花,不能看见”表示当理性想以神性来光照属世层时。这从“眼睛”和“看见”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内层,或理性视觉(参看2701节);“看见”是指感知和理解(2150, 2325, 2807节)。因此,当经上说“眼睛昏花”时,意思是不再有任何感知,在此是指对那些存在于属世层中的事物没有感知。这就是这句话的含义,它表示理性想以神性来光照属世层。至于此处是什么情况,这可从前面关于当人在重生时,他里面的理性层和属世层的阐述和说明看出来,即:理性层先于属世层重生,因为理性层是内层,因而更接近神性;还因为理性层更纯粹,因而比属世层更适合接受神性;又因为属世层通过理性层重生(参看3286, 3288, 3321节)。
因此,当理性层已经重生,而属世层尚未重生时,前者觉得自己似乎两眼昏花,因为这两者没有对应关系。实际上,理性层从天堂之光获得自己的视觉,而属世层从世界之光获得自己的视觉;不过,除非这两者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否则理性层不能看见属世层中的任何东西;那里的一切就像阴影,甚至幽暗。但当对应关系存在时,属世层中的事物就在光中显现给理性层,因为这时属世界之光的事物就被属天堂之光的事物光照,可以说变得透明。这些事从前面关于对应的阐述和说明看得更清楚(2987, 2989-2991, 3002, 3138, 3167, 3222, 3223, 3225, 3337, 3485节)。通过这些阐述和说明可在某种程度上明白以撒“眼睛昏花,不能看见”这句话表示理性想以神性来光照属世层,也就是说,把它也变成神性,因为至高意义上论述的主题是主。这个问题可通过前面所提到的发生在一个正在重生的人身上的事来说明,因为人的重生是主荣耀的一个形像(3043, 3138, 3212, 3296, 34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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