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3489

3489.教会里的人

3489.教会里的人并不清楚教会是这个样子,即:他们蔑视并厌恶与良善和真理有关的一切,还对这些事物,尤其对主自己怀有敌意。诚然,他们常去敬拜的地方,听讲道,并且当在那里时,保持某种敬虔;他们领受圣餐,有时以一种得体的方式彼此讨论这些事。这一切不仅好人能做,坏人也能做;坏人甚至还向彼此施以平常的仁爱或友谊。因此,其他人在他们身上看不到对信之良善和真理,因而对主有任何蔑视,更看不到任何厌恶,最看不到任何敌意。然而,这些行为都是外在形式,一个人能利用这些外在形式迷惑或误导另一个人;而教会成员的内在形式则完全不同,并与这些外在形式截然相反。此处所描述并具有这种性质的,正是内在形式。这些内在形式的真正性质或品质活生生地呈现在天堂,因为天使只注意内在事物,也就是目的,或动机、意图和欲望,以及由此产生的想法。
这些内在事物与外在事物何等不同,可从那些进入来世的基督教界的成员(关于他们,可参看2121-2126节)清楚看出来。事实上,在来世,人们只根据内在事物思考和说话,因为外在事物与肉体一起被抛弃了。在那里明显看到,无论这些人在世上看上去多么平和,他们仍仇恨彼此,并仇恨属于信的一切,尤其仇恨主;因为在来世,仅仅当着他们的面提到主的名,一种不仅蔑视祂,还厌恶并敌对祂的气场明显从他们身上散发并弥漫开来,包括那些表面虔诚地谈论和宣扬祂的人。当提到仁和信时也一样。
就这些人在那里所暴露的内在形式而言,他们具有这种特征:如果他们活在这个世界上时,他们的外在约束被放开并除去,也就是说,他们不害怕他们的生命,也不害怕法律,尤其不害怕给他们带来他们所奋力追求的地位,以及所渴望并热切寻求的财富的名声,他们就会怀着致命的仇恨、按着自己的意图或冲动和想法而互相攻击。他们会毫无良心地攫取他人财物,还会毫无良心地屠杀他们,尤其是无辜者。这就是当今基督徒里面的样子,或说他们内层的性质,除了少数不为人知的人外。由此明显可知教会的性质或品质本质上是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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