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3475

3475.前面几次阐

3475.前面几次阐述并说明,在天上,包含在圣言中的像这样的代表一个接一个不断出现。这些代表具有这种性质:灵人和天使在远比这个世界的正午之光清晰得多的光中看到它们;它们还具有这种性质:当看到取了外在形式的一切事物时,灵人和天使就会感知到它们在内在形式上表示什么,还进一步感知到其中更为内在的事物。因为天堂分为三层:在第一层天堂,这些代表以外在形式出现,天使会感知到它们在内在形式上表示什么;在第二层天堂,它们以内在形式出现,天使会感知到它们在更内在的形式上是什么样;在第三层天堂,它们以还要更内在的形式,也就是至内在的形式出现。
出现在第一层天堂的代表是出现在第二层天堂的那些事物的总体代表;而这些事物反过来又是出现在第三层天堂的那些事物的总体代表。因此,出现在第二层天堂的事物在出现在第一层天堂的事物里面;出现在第三层天堂的事物则在出现在第二层天堂的事物里面。既然它们照着层级如此显现,那么可以看出至内层天堂里的代表何等完美,充满智慧,同时又何等幸福;它们完全无法形容。因为亿万代表只呈现为一个整体代表的一个具体特征。这些代表当中的每一个都体现了诸如本质上属于主国度的那类事物,而这些事物反过来又体现了诸如本质上属于主自己的那类事物。第一层天堂的居民在他们的代表里面看到诸如出现在该国度的内层领域的那类事物;并在这些事物里面又看到诸如出现在更内层领域的那类事物;从而看到代表主的事物,不过是远远地看到。第二层天堂的居民在他们的代表里面看到诸如出现在该国度至内层领域的那类事物,又在这些事物里面更近地看到主的代表。而第三层天堂的居民则看到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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